支付令怎么执行

10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1-05 21:42:42    

支付令的执行流程如下:

法院受理与审查

债权人提交支付令申请后,法院在5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。

法院在受理申请后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,如果债权债务明确,法院将发出支付令;如果申请不成立,法院将裁定驳回。

债务人履行与异议

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应当主动清偿债务。

如果债务人认为支付令申请有误或存在其他纠纷未处理,可以在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。

如果债务人既未清偿债务也未提出异议,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。

强制执行

支付令生效后,若债务人未在规定期间履行支付令所确定的义务,债权人可以向作出支付令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。

申请执行时,需提交书面执行申请书及相关材料,法院将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查封、扣押、冻结、划扣等强制执行措施。

执行异议与中止

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提出书面异议,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,应当终结督促程序,支付令失效,转入诉讼程序。

如果异议不成立,执行程序将继续推进。

执行措施

法院执行支付令的具体措施包括查询、冻结、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,扣留、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,查封、扣押、拍卖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,以及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等。

执行进展与联系

债权人可以随时关注执行进展情况,与执行人员保持联系,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线索等信息,以协助执行工作顺利进行。

债务人也应积极配合执行工作,避免因拒不履行而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后果。

建议债权人在申请支付令后,务必关注债务人的履行情况,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或申请强制执行,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。同时,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,应认真对待,及时履行义务或提出异议,以免影响自身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