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付令怎么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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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01-05 21:42:42
支付令的执行流程如下:
法院受理与审查
债权人提交支付令申请后,法院在5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。
法院在受理申请后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,如果债权债务明确,法院将发出支付令;如果申请不成立,法院将裁定驳回。
债务人履行与异议
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应当主动清偿债务。
如果债务人认为支付令申请有误或存在其他纠纷未处理,可以在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。
如果债务人既未清偿债务也未提出异议,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。
强制执行
支付令生效后,若债务人未在规定期间履行支付令所确定的义务,债权人可以向作出支付令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。
申请执行时,需提交书面执行申请书及相关材料,法院将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查封、扣押、冻结、划扣等强制执行措施。
执行异议与中止
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提出书面异议,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,应当终结督促程序,支付令失效,转入诉讼程序。
如果异议不成立,执行程序将继续推进。
执行措施
法院执行支付令的具体措施包括查询、冻结、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,扣留、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,查封、扣押、拍卖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,以及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等。
执行进展与联系
债权人可以随时关注执行进展情况,与执行人员保持联系,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线索等信息,以协助执行工作顺利进行。
债务人也应积极配合执行工作,避免因拒不履行而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后果。
建议债权人在申请支付令后,务必关注债务人的履行情况,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或申请强制执行,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。同时,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,应认真对待,及时履行义务或提出异议,以免影响自身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