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营工伤怎么处理

10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1-06 07:08:32    

东营工伤处理流程如下:

工伤认定

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,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。若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,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、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。

工伤医疗

工伤职工应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,紧急情况可先送就近医疗机构急救。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、药品目录、住院服务标准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。若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,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。

工伤康复

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,符合规定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。

劳动能力鉴定

医疗终结后,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在30日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。鉴定结论作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。

工伤保险待遇支付

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后,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。用人单位应支付工伤保险待遇,若存在争议,可申请仲裁。社保部门作出《待遇处理确定书》后,发放各项工伤保险待遇。

停工留薪期

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,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。停工留薪期需凭医疗机构或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确定,超过12个月的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。

生活护理费

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,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,可享受生活护理费。费用标准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。

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

五级、六级伤残职工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,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。

后续处理

工伤职工若需解除劳动关系,可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待遇。

建议:

用人单位应尽快为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,确保职工权益得到及时保障。

工伤职工应妥善保存相关证据,如医疗记录、费用发票等,以便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提供。

若用人单位未履行工伤保险责任,工伤职工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