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山西省自然资源督察、自然资源执法与林草监督执法协同配合机制(试行)》制定
近日,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草局联合制定《山西省自然资源督察、自然资源执法与林草监督执法协同配合机制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配合机制》),旨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省自然资源督察、自然资源执法与林草监督执法协同配合机制,提升自然资源和林草执法工作效能。
我省强化部门协同联动,构建自然资源与林草执法工作一体化新格局,强化对破坏耕地、毁林毁草毁湿、非法采矿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破坏行为的打击力度,在依法履职的基础上推动自然资源与林草执法协同联动,建立健全联合查办案件工作机制。
《配合机制》明确,对同时涉及土地、矿产、林草等多个要素的重大违法问题线索,联合开展调查核实、案情会商和执法处置,实现信息互通、同步研判、协同查处。对经核查属实、性质严重、影响恶劣的典型违法问题线索,联合立案查处或提请挂牌督办,依法依规从严查处,形成震慑效应。对自然资源督察、自然资源执法、林草监督执法等工作中发现的重大典型违法违规问题,采用联合通报、会商通报等适当方式形成工作合力,明确督办责任,持续跟踪整改进展,督促属地依法依规处理到位。
《配合机制》指出,要建立“统筹协调、协同联动、互为支撑”的工作机制,提升整体执法合力,推动形成全链条、全周期、全领域的自然资源与林草执法工作一体化新格局。加强督察执法与林草监督执法之间的业务交流与能力共建,建立健全联合培训机制。依托现有业务协同平台或指定信息渠道,确保信息共享及时、内容完整、上下衔接、可追溯可查验,为联合执法、协同处置提供有力支撑。
同时,规范卫片执法协作流程,提升快速响应能力。在查处毁林毁草违法采矿、违法占用或破坏林草湿耕等共同领域的违法行为时,原则上实现一次立案,共同查处、移送。依托卫星遥感、无人机航拍、视频监控、地面巡查、InSAR雷达监测等多元化手段,联合推动空天地深一体化监管体系建设,统筹整合高频次遥感影像、外业核查数据及技术单位支撑成果,提升违法线索发现的时效性与精准度。通过构建“人防+技防”协同推进的属地监管模式,推动形成上下贯通、横向协同的联合发现、研判、处置机制,切实提升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能力。
来源:山西晚报